直播7天倒赔公司50万?细心法官从合约改订痕迹牵出“网红孵化”诈骗连环套
近年来,随着网络直播的兴起,网络主播成为很多年轻人心中的热门职业,“月入过万,无经验要求,包培训包推广”看到这样的招聘广告,是不是很心动?然而,一男子和经纪公司签约后,仅仅直播了7天,就被公司索赔50万违约金,这是怎么回事呢? 签约当“网红
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新业态劳动者权益保护典型案例之二:直播收益按比分成劳动关系未被认定
2022 莱州市人民法院 【法院认为】 法院认为,网络主播与合作方之间是否构成劳动关系,取决于双方是否具有劳动关系所要求的从属性质。本案中,虽然仲某某通过被告指定的直播平台从事直播活动,但是仲某某的直播地点、内容、时长及时间段并不固定,均由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第二批劳动人事争议典型案例之一:网络主播与直播单位之间是否构成劳动关系
2023 【法院认为】 网络主播与直播单位之间是否构成劳动关系? 【法院认为】 本案争议焦点:网络主播与直播单位之间是否构成劳动关系? 关于劳动关系的认定问题。虽然索某与某商贸公司签订的是《主播签约合作合同》,但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
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发布劳动争议典型案例之三:张某与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案
2024 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法院认为】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法院认为,张某利用暑期打工以获取劳动报酬和实习证明为目的,到某文化传媒公司工作,某文化传媒公司也知晓张某为在校学生,到公司工作为了打暑假工,双方无主播合作经纪之意向。虽双方签订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典型案例之六:依法认定劳动关系、解决新就业形态女性劳动者的“烦薪事”——邹某与某传媒公司劳动争议案
2024 【法院认为】 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某传媒公司与邹某签订的合同虽然名为《主播经纪合同》,但从合同具体内容及实际履行来看,公司安排邹某在规定时间和地点进行直播、互动演艺、产品营销等活动,每月根据邹某的业绩发放保底工资和业绩提成,邹某须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一起劳动争议典型案例:直播带货买家退货退款,能否从主播工资中扣除
2022 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法院认为】 法院审理后认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八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指导意见》明确,人民法院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机构要根据用工事实认定企业和劳动者的关系。本案中,刘某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发布新就业形态劳动争议典型案例之一:如何认定网络主播与传媒公司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
2024 【法院认为】 本案中,某传媒公司与葛某之间并未签订书面协议,对双方之间是否为劳动关系应考量双方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体内容以及履行情况是否具备从属性、依附性。一方面,从劳动管理来看,葛某的直播账号由其个人实名注册,设备由其个人购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