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典型案例之六:依法认定劳动关系、解决新就业形态女性劳动者的“烦薪事”——邹某与某传媒公司劳动争议案

2024

【法院认为】
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某传媒公司与邹某签订的合同虽然名为《主播经纪合同》,但从合同具体内容及实际履行来看,公司安排邹某在规定时间和地点进行直播、互动演艺、产品营销等活动,每月根据邹某的业绩发放保底工资和业绩提成,邹某须遵守公司组织管理、休息休假、竞业限制等规章制度,双方存在较强的人身依附性,故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判决驳回了某传媒公司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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