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6-30
新乡市红旗区人民法院
原告:李晓敬,女,汉族,1987年8月9日出生,住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李泽利、杨春燕(实习),河南易禾天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河南美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河南省新乡市市辖区高新区新飞大道1018号新乡科技园1号201室。
法定代表人:王慧敏。
委托诉讼代理人:赵庆博,河南新雅琪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王世乐,男,汉族,1989年4月2日出生,住河南省原阳县。
委托诉讼代理人:韩孟菊,河南新雅琪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李晓敬与被告河南美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空公司)、王世乐不当得利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6月16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李晓敬及委托诉讼代理人李泽利,被告美空公司委托诉讼代理人赵庆博,被告王世乐及委托诉讼代理人韩孟菊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当事人主张】
原告李晓敬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请求法院判令二被告连带返还原告40000元;2、请求法院判令二被告承担诉讼费。事实与理由:被告一美空公司是一家从事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的企业,被告二王世乐是被告一的监事。原告刘晓敬2020年通过58同城了解到被告一招聘网络主播,经面试9月原告正式到被告一设在新乡市××路××室做主播,王强负责对该工作室的日常管理,在工作的时候王强让原告等人在《合作协议》上签字,并将协议拿走,原告等人多次向被告二和王强索要《合作协议》,对方找各种理由推脱,后来没人再提《合作协议》的事了。2022年原告的父母要求其必须回北京定居与父母共同生活,4月原告向被告二王世乐和王强提出按照合同规定退会,将自己在酷狗繁星平台主播ID账户和被告一解绑,但二被告以正在寻找为由不出具合同。开始王强表示随时可以解绑不用支付什么费用,让原告联系被告二王世乐。被告二说他当家,开始让原告给他20000元就可以退会,后来又变成40000元,因原告急于回北京给被告二通过微信支付了40000元办理解绑手续,收回了自己的ID账户。后原告了解到《合作协议》中没有关于提前退会必须交费的规定,也就是说被告二在没有任何法律和约定的情况下收取了原告40000元的退会费,原告的合法权益受到了损害。为维护自身权益,原告诉至法院。
被告美空公司答辩称:一、口头约定的合同具有法律效力,答辩人根据口头约定收取退会费于法有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口头形式是订立合同的合法形式。本案中,答辩人与被答辩人通过微信沟通达成被答辩人支付4万元退会费,答辩人为被答辩人办理退会的合意,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且口头合同的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是有效合同,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应当遵守。另外,本合同属于双务合同,被答辩人和答辩人均已履行完合同义务,同样证实了该口头合同事实上成立且已履行完毕。二、答辩人收取退会费符合公平、诚信的民法原则,且收取标准合理。网络直播作为一种新兴行业,账号中的粉丝和流量作为衡量知名度高低的重要数据,也是一项随时可以变现的财富,近年来也不断爆出某某主播转会费高达几百万、几千万的热点新闻。主播的爆红有个人因素,但更重要的是其背后公会的包装和运营,公会为主播提供流量扶持、营销及内容策划服务。具体到本案,答辩人不仅为被答辩人提供直播间、电脑、麦克风、声卡等硬件设施,还为被答辩人提供化妆、舞蹈、话术培训,刷礼物、做推广、歌手认证、内容策划、调试设备等软服务,将被答辩人从直播界小白一步步培养为月入过万的知名主播,答辩人付出了巨大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被答辩人因误信他人的诱导,觉得已经可以离开答辩人自己独立主播了,便向答辩人提出了退会,答辩人处工作人员王强多次劝其慎重考虑,但被答辩人退会态度坚决。答辩人与被答辩人本就为合作关系,答辩人也只得同意,但是合作期余一年四个月,答辩人综合考虑了前期投入和预期收益,以及案涉账号的粉丝和流量,经过和被答辩人协商,确定了4万元的退会费。因此,答辩人收取退会费符合公平、诚信的民法原则,且收取标准合理。三、给付型不当得利,被答辩人应承担“没有法律依据”的举证责任,否则应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本案为给付型不当得利,被答辩人的给付行为并非是凭空进行的,作为一个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理性人,应当就其给付行为说明原因,提供证据。不当得利作为一种独立的法律制度,具有严格的适用范围,不能作为被答辩人在其他具体民事法律关系中缺少证据时的请求权基础。不当得利制度并非凌驾于其他民事制度之上负有衡平调节任务的高层次法律。综上,请依法驳回被答辩人的诉讼请求。
被告王世乐答辩称:答辩人不是本案适格的被告,不应当承担责任。2022年4月28日,被答辩人以需要尽快回北京和父母一起生活为由,申请退会,公司要求主播退会需要支付相关退会费用,被答辩人与美空公司达成退会协议,同意向公司支付40000元退会费用,将自己在酷狗繁星平台主播ID账号和公司解绑。2022年4月29日,被答辩人向答辩人微信上转入40000元退会费用,答辩人代替公司收取了相关费用。答辩人是美空公司的运营人员,收取退会费用的行为是职务行为,其不是本案适格被告,不应当承担责任。
当事人围绕诉讼请求依法提交了证据,本院组织当事人进行了证据交换和质证。对当事人无异议的证据,本院予以确认并在卷佐证。对当事人有异议的证据,本院予以综合认定。
根据当事人陈述和经审查确认的证据,本院认定案件事实如下:2020年9月,李晓敬到美空公司管理的嘉臻公会做网络主播,并用个人身份信息在酷狗繁星平台注册了账号与嘉臻公会绑定。在直播过程中,美空公司为李晓敬提供设备及处理一些直播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双方的合作模式为美空公司从李晓敬的直播收入中抽成。期间,李晓敬曾与美空公司签订一份协议,最终李晓敬的主播等级成长为9级皇冠。
2022年4月27日,李晓敬与美空公司的工作人员王强联系,李晓敬称“那你得带上咱俩签的所有的合同,再带两份新合同咱俩聊”,“因为当时签完你们把合同都收走了,只告诉我签字什么的,但是合同我没见,我现在要清楚我的合同内容”,王强称“合同应该是在我这呢”,李晓敬称“当时签的是几年,三年”,王强称“那个无所谓,都是一样,应该是三年”,李晓敬称“三年,然后三年合同到了要么续约要么就是予以退公会是这意思么”,王强称“可以,对”,“是这样的晓敬,咱们之间什么提交申请退公会什么的这些都无所谓,你现在想退公会的话我这边就给你退没有问题”,“一纸合同的事,这个无所谓,随时能撕,你是现在想退公会,没事,现在随时都能退”。
2022年4月28日上午,李晓敬与美空公司股东王世乐联系,王世乐称“你要是因为抽成的事,给你两种方案,一种是不在公会4万块钱,一种是就是如果是因为抽成的话,全部给你,也不抽你,改成对私,你自己播自己提,就公会不管你,但你还在公会里,2万块钱,两种方案给你”,李晓敬称“我就说要回去了,不想播了”,王世乐称“你不播,你也没必要花钱啊,你花这个钱干啥”,李晓敬称“你刚才也告诉我了,就算合同期满了,你们也说不同意我就没办法解约”,王世乐称“就说你这个号出不来就说这么简单的事情”。谈话中,李晓敬要看自己签字的合同,王世乐称合同不在他那儿。李晓敬称“当时签合同也没有人跟我说,也没有人告诉我,当时跟我说的是你不干了可以随时解约随时可以退公会,现在又跟我说不能退,所以我现在要见合同,我要见根本的东西”,王世乐称“我不看这东西,我看这东西干啥呀,因为他都是一样的”,李晓敬称“那嘉臻所有合同都一样吧”,王世乐称“我只要不同意他就退不出去,看这东西干啥”,李晓敬称“你说了算”,王世乐称“不是我说了算,因为平台他就是这么规定的”,李晓敬称“平台不管公会跟主播之间的合约,对吧,就是公会跟主播之间的还是自己协商的,从一开始的口头协商变成合同,合同之后然后合同内容条款主播都不知道,我心里边别扭,纯粹只是别扭,但是没有大碍,对,但是横竖我是不播了”,王世乐称“不是,因为一般都是说想退公会就是两种,一种是想去别人公会,一种就是清公会”,李晓敬称“我不会去任何人的公会,我自己花钱把自己号买出来我再花钱进到别人公会,我有钱烧的,我现在都快穷死了”。
2022年4月28日下午,李晓敬与王世乐联系,再次表示要退公会,要求要回自己的账号,王世乐表示“你离开不影响你”,李晓敬称“咱们已经说到了2万块钱价格表也发过来了,可以退的,现在说这些不合适吧”,王世乐称“2万块钱是三年以后2万块钱,上面写的很清楚,合同到期或者说就合同到期以后是2万块钱,因为你现在才播了一年半,还有一年半,如果说三年到了,2万块钱是那上面是平台的一个规定”,李晓敬称“我现在要知道一件事,就是后台的这些只有你有这个操作权,是吧”,王世乐称“是,只有我有这个操作权”,李晓敬称“那你们是什么意思啊,之前说好的是可以退的”,王世乐称“不是,我跟你说能退的一个标准,这是合同到期以后的价格,合同之前也写的很清楚”,“合同没到期那最起码得翻倍啊”,李晓敬称“那你翻几倍啊,以哪个为标准?是以签约金为标准还是以什么为标准”,王世乐称“不是,这个是协商的知道吧”,“你退公会的话,反而这个东西我一般都不会退的,我这样子给你说吧,你哪怕你再给我再多钱,我也是不会退的,我把话给你说清楚”,“你为什么要解?那总有原因,是不是?你说播还是不播以后是不是”,“是要去别人公会?还是干嘛”,李晓敬称“我给你列个协议,我不再加入任何公会为基准,违约赔多少钱可以吧”,王世乐称“嗯,可是你现在还没有到期呢,如果一定要退这个公会的话,就要四万块钱,我跟你说了”,“我再跟你说,你合同到期了我也有权利不给你退”。
2022年4月29日,李晓敬给王世乐微信转账4万元,王世乐将李晓敬的个人账号与嘉臻公会解绑。
庭审时,美空公司提交了公司与其他主播签订的《直播服务协议》,该协议里未对主播退会费用进行约定。同时,美空公司提交了酷狗平台发布的《2022酷狗直播转/入/退会规则》,该规则载明:一、类型说明转会:公会主播从原公会转入新公会;入会:平台主播加入公会,成为公会主播;退会:公会主播退出原公会,成为平台主播。二、转/入会……除新公会外,其余公会月业绩不达标,主播可在近2个月内申请免费转/退会……付款转/入会(仅限“未与公会签合同”或“与公会签署的合同已到期”的主播申请),第一种费用计算方式按主播等级对应入会、转会费用,其中9-14皇冠级别的主播,转会费2万元,第二种费用计算方式是主播近1年内累计有效开播月,主播收益最高6个月的22.5%-45%……三、退会原公会同意或公会产生严重过错,主播可以申请退会。
【一审法院认为】
美空公司收取李晓敬40000元退会费是否有合理依据。
【一审法院认为】
本院认为,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规定,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本案中,李晓敬从事的主播行业是现在网络新兴的一种职业,在直播过程中,李晓敬所需要的硬件设施一般由所在美空公司提供,美空公司也需要为提升李晓敬的关注度、曝光度等提供推广等营销服务,双方在合作的过程中,粉丝量的增长除了主播个人的直播风格、个人魅力等因素外,也离不开背后运营团队的支持和运作。本案争议的焦点在于美空公司收取李晓敬40000元退会费是否有合理依据。从美空公司提交的与其他主播签订的《直播服务协议》来看,协议中对主播提前退会是否收费并未进行约定。那么,在双方对此无约定的情况下,就要参考类似情况的一般处理规则。结合酷狗平台发布的《2022酷狗直播转/入/退会规则》,该规则中对转会的付费标准有明确规定,对退会的情形则规定的是“原公会同意或公会产生严重过错”。庭审中,对于美空公司管理的嘉臻公会是否存在严重过错,李晓敬并未充分举证说明,在双方沟通退会的过程中也未提及,那么根据酷狗平台发布的一般处理规则,李晓敬退会需要征得原公会同意。从李晓敬提交的录音中可以看出,美空公司对于退会的谈判就是交退会费,这是美空公司对于同意退会的根本要求。李晓敬要求个人账号与公会账号解绑,除了该账号系个人身份信息注册的账号外,账号所积累的粉丝量也是该账号所特有的价值属性。经过两天的电话沟通,李晓敬同意了美空公司提出的40000元的退会费方案,并也实际支付了该费用,美空公司在收到退会费后对李晓敬个人账号与公会进行及时解绑。但是,在整个电话沟通交流中,虽然是协商,但是对于退会费用的价格,美空公司拥有绝对的话语权。李晓敬在合约期未满的情况下退会,对于美空公司的前期投入以及预期收益会造成一定影响,美空公司向其收取一定退会费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但是该费用的标准也应当参考主播的实际收入、等级情况等因素综合确定,而不是简单的一锤子买卖,不同意价格就不能退会的处理方式并不符合我们所倡导的自由、平等、公正、诚信、法治的价值取向。故结合酷狗平台公布的9级皇冠主播转会的价格,本院对于李晓敬要求美空公司返还退会费的诉求酌定予以支持20000元。对于王世乐,其是美空公司的股东,其收取退会费的行为应属于职务行为,李晓敬要求其承担连带返还责任无法律依据,本院不予支持。
综上,本院对原告李晓敬的诉讼请求予以部分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条、第九百八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河南美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向原告李晓敬返还20000元;
二、驳回原告李晓敬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400元,由被告河南美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负担200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本院交纳,如不按期交纳,本院将予以强制执行;由原告李晓敬负担20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
